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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公平、公正、科学做好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面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材料审核小组,专门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等

二、 招生指标

学术型硕士:24人(含推免生15人);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53人(含推免生2人);

以上指标含“国际产学研用联培硕士专项计划”(学硕/专硕)1人。

三、 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前我院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

(二)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四、 资格审查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提前到学院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4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

(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我院2026年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3311430-1700,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1115室;

笔试时间:3311900-2100,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418:00开始,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2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将提前告知考生。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长2小时,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2)加试科目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长2小时,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计入复试成绩。

(3)开卷笔试只允许携带本场考试科目规定的参考书目进入考场。参考书目以我院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笔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为准。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5)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

4)面试的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其他面试考核内容由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现场问答,最后由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5)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六、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科目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7日。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院(由学院统一调取),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拟录取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20日前完成;其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或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规范复试,诚信复试。考生须及时查阅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并按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

(二)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三)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复试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763187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936585305@qq.com

人:韩老师

办公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1109办公室

2.学院申诉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31-763187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 jinj@gsau.edu.cn

: 金老师


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名单

    2.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3.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甘肃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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