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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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由学生先向所在用工单位递交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材料;用工单位按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推荐;被推荐学生将填写好的《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表)和个人申请材料,送学生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最后由用工单位集中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