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方案 (2024年6月13日制定)

根据教务处《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2〕1)、《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024〕1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程序。

第二条 根据每学期教务处规定转专业的时间,我院全日制一、二年级在读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但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且每学期转专业率控制在5%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琦 杜晓华

副组长:张全伟 强郁荣

成员:孙萍、郜原、王旺田、李葆春、孙露、舒奎栋、张金林、各班班主任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第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确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在文科、理科之间跨类者;

2.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 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者;

4. 入学不满一学期者、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者;

5. 转专业完成前有挂科、处分、退学警告、违纪、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应予退学处理者;

6. 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7.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8.属于预科升本科、高职(专科)升本科、中职对口招生的本科生、民族班、外校转入学生等;

第四章 基本程序

第一条 学院在每学期第十三周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材料(学生个人书面申请),第十三周前学院接受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及报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先由学生班主任审核,然后提交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审核。

第二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及时公布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按时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相关材料。

第三条 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的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选或缺考,在下一学年起转入新专业学习,按新专业进行管理。学院按教务处的要求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课程修读指导等后续工作。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